盐红〔2013〕3号
关于拨付2012年捐献造血干细胞
宣传奖励费的通知
有关县(市、区)红十字会:
各县(市、区)红十字会2012年在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,根据有关县(市、区)的成功捐献数,现将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宣传奖励费(5000元/例)拨付给你们,严格按照规定用于捐献过程中的差旅、慰问、劳务等服务性支出。
发放对象及金额:
亭湖区红十字会:陈骥、杜祥松成功捐献,宣传奖励费
10000元;
盐都区红十字会:宋青松成功捐献,宣传奖励费5000元;
东台市红十字会:王国林成功捐献,宣传奖励费5000元;
射阳县红十字会:吴勇成功捐献,宣传奖励费5000元。
特此通知。
盐城市红十字会
2013年1月9日
抄送:省红十字会
盐城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印发